目录导航
搜索

联系方式

上海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7002172365
传真:17002172365
手机:17002172365
微信钉钉企业微信:shpetter
QQ:303888299
邮箱:shpetter@shpetter.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旺公路1号(都市工业大厦)三楼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品展示

产品名称:Petter彼特SAC001B-1企业执行标准食品备案声明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更新时间:2019/12/9 20:05:08

查看次数:754

政策咨询:SAC001B-1企业执行标准食品备案声明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主管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创新发展处

产品分类:政策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化 > 标准化业务

对象分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

年度分类:一次或多次

主题分类:政策咨询、标准咨询、标准化咨询、专业咨询、服务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执行标准食品标准食品备案声明制

应用领域:企业统一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运输(交通)企业、运输(民用航空)企业、运输(铁路)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邮电通信企业、农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服务范围:浦东、闵行、徐汇、长宁、普陀、静安、卢湾、黄浦、闸北、虹口、杨浦、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南汇、崇明、上海周边

适合对象:企业

产品型号:PT-SHSAC001B-1

产品编号:PT-SHSAC001B-1

当前价格:多级价/元

委托服务:彼特受委托方书面委托代理

服务保障:彼特自营、专业咨询、售后无忧、

事项描述:

企业执行标准食品备案声明制/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办理条件: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应当是已通过企业内部组织的审查,且已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办理程序:

企业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的,公开时应当填写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发布企业标准后,应当在30日内公开标准的名称、编号等信息。企业公开其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公开时应当填写自我声明承诺书,承诺公开的企业标准符合强制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有关要求;企业应当将企业标准文本电子版及相关附件上传至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选择同意标准文本全文公开,或者填写功能指标和产品、服务的性能指标公开表、公开相关性能指标。

表格下载:

依照网上申请流程网上填写。

· 《承诺书和公开表模板》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用户手册(企业版)》

办理渠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发展处

  2.一网通办、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7*24小时。(此时间与地方政策关联)

验收标准/办理结果:

  反馈结果。

验收依据/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 《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沪技监规〔2017〕4 号)。

备注:

办理职责:依法鼓励上海市企业将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办理范围:在上海注册的企业,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标    签:政策咨询、标准咨询、标准化咨询、专业咨询、服务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执行标准食品标准食品备案声明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

在线客服

技术支持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产品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销售一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销售2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